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记者1月7日了解到,市直机关工委结合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制发了《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全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导和激励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推进振兴新突破进程中走在前、作表率。
此次选树典型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申报对象首先要做到政治建设过硬,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功能,建强战斗堡垒,发挥先锋作用。参评对象为服务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党建 四服务”典型,每年分两批次选树100个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典型(含30个标兵),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勇于担当、争作贡献。
此项工作将实行开门评价,明确典型选树程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候选典型事迹评价,赋予选树典型“话语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
市直机关工委将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通过开展典型选树工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同时,将创建模范机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党建引领,从基层党组织抓起,树立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本领过硬、作风优良、正气充盈的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