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苏家屯区一水稻育苗大棚内农民们在备耕生产
自3月6日出现疫情以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根据第39号、第44号、第47号通告,沈阳目前已有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苏家屯区、新民市、大东区、于洪区、辽中区共8个区、县(市)陆续调整管控措施。4月8日,“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继凯,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发布了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不误农时: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
赵继凯介绍,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为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7号通告,对部分涉农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出安排:于洪区、辽中区辖区内涉农区域调整为防范区,需要调整的涉农区域由于洪区、辽中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
同时,于洪区、辽中区辖区内现有封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其他区域仍为管控区,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有序组织农业生产,调整为防范区的涉农区域要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居住地—耕种地两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区”等管理措施,如确需离开防范区的,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要继续加强村屯入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压实责任:
组织农户错时下田、错峰作业
根据第47号通告要求,在具体开展农业生产时,各涉农区、县(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组织农户采取错时下田、错峰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对因疫情不能外出作业的农户,要落实乡、村专人包保责任制,保证农资供应,通过流转、代耕、助耕等方式,及时播种,决不能出现撂荒。
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用品等春耕农用物资的生产、销售、运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有序放开。其生产、销售、运输相关的作业人员由属地政府负责实行闭环管理,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跨区域调配使用的农资、农机等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不发生问题。
赵继凯说:“要特别提醒各涉农区、县(市),当前我市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各地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科学有序组织农户下田,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春播任务,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基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其他地区仍按照现行管控政策继续执行。上述相关管控措施从4月8日起正式实施。后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根据疫情形势继续进行动态调整。
病例情况:
均为密接者集中隔离期间发现
贺燕介绍,4月7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9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按行政区域划分:和平区7例,于洪区7例,大东区3例,沈北新区1例,辽中区1例,新民市1例。上述人员为本轮疫情“感染者979—998”,均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其中,987号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是832号、834号关联病例,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行程轨迹如下:某某,现住址为沈阳市于洪区年丰园小区。4月2日至4月6日,患者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7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加强流调:
已排查各类密接者5万余人
当前,沈阳继续加强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做好疫点终末消毒。截至4月7日24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25286人、次级密切接触者25427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本轮疫情累计划定疫点2286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821418平方米。经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对达到相关防疫标准的集中隔离人员,有序分批次解除集中隔离。截至4月7日24时,本轮疫情共解离密切接触者11674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同时,沈阳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4月7日9时,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六区及其他区域的封控区、管控区开展了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截至4月8日8时,已采样493.2万人,结果待回报。4月8日9时,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三区(市)及其他区域的封控区、管控区开展了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请坚持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贺燕提醒广大市民,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为了尽快阻断疫情传播,请每一位市民坚持做到:
一是支持抗疫决定。为尽快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请广大市民为自己生命健康负责,对抗疫决定给予支持配合。
二是遵守防疫规定。疫情期间,请您配合测温、登记、消毒、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社区核酸检测安排,依次有序接受核酸检测,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遵守秩序、规范佩戴口罩,采样结束后,不在小区内逗留聚集。
三是做好个人防护。请您保持居家通风,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落实“戴口罩 测温 亮码”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子匀
摄影记者孙海